[公告]邓绪明、吴丽华、邓秋花、林束珍、魏顺南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
来源:三明市自然资源局网站
时间:2026-08-26 17:29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三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三明市三元区碧湖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联系电话:0598-8218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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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人 (被继承人/遗赠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权证号 |
登记申请人(继承人/受遗赠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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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统樑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三元区龙船巷10幢201 |
三元11001120、明国用(2011)字第08624号 |
邓绪明、吴丽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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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统樑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三元区崇荣路25号603 |
三元11000238、明国用(2011)字第01597号 |
邓秋花、吴丽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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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正增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三元区丁香新村8幢501 |
029559、明国用(2000)字第01529号 |
林束珍、魏顺南 |
三明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0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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