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
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
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036920、明国用(2001)字第434号
陈鹏辉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350404004009GB00069F00010005
三元区新市中路106号1幢103
公告单位:三明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0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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