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三明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资质单位审查结果公示的通知
时间:2017-02-20 08:31

     明国土资综〔2017〕33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394号令)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第30号令)的规定,经过我局组织专家审查,拟授予福建闽才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丙级资质。按国家有关规定,现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自2016220日至2016226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与我局地质环境科联系。 

  联系电话:0598-8289022 

      真:0598-8299219 

    

    

    

    

  三明市国土资源局 

  2017220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