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三明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受理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监理丙级资质单位申请的公告(第四次)
时间:2017-10-09 11:48
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第29号令)、《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第30号令)、《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第31号令)和《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2014年地质灾害防治与地质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闽国土资综[2014]1号)的规定,经研究决定第四次受理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监理丙级资质单位申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材料
按照国土资源部第29号令、第30号令、第31号令的有关规定提交材料。
二、材料报送时间和地点
申请资质的单位于2017年11月10日前将申请材料报送至三明市国土资源局地质环境科(地址:三明市梅列区崇桂新村龙泉大厦14楼1409室)。逾期不予受理。
三、资质申请表可从国土资源部门户网站(www.mlr.gov.cn)下载。
联系人:林女士
联系电话:0598-8289022
三明市国土资源局
2017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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