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建设项目监理服务询价公告
来源:市自然资源局 时间:2025-08-29 18:01

  一、项目概况

  三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完善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项目监理服务采购项目。

  (一)项目名称:完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系统项目监理服务。

  (二)监理项目介绍: 

  三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拟完善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实现登记业务智能化、数据共享实时化、服务标准化,提升产权管理效能与群众办事体验。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

  (一)服务要求:确保系统符合《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国家信息安全标准;监督数据汇交符合《福建省不动产登记数据入库汇交标准》。

  (二)监理服务内容:全过程监理,覆盖需求分析、系统开发、测试、上线及维保期;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及组织协调。

  (三)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终验合格。

  (四)成果要求:提交监理月报及终验报告(书面+电子版,各贰份)

  (五)报价要求:最高2.192万元(含税)

  (六)商务条件: 

  1.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付款方式:服务期结束且财政资金下达后,采购方在15个工作日内向中标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

  (七)知识产权: 

  中标人必须保证采购人在使用其成交货物或服务过程的任何时候不受到知识产权或版权的纠纷,否则,由此产生的任何责任及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经济损失、产生的诉讼费、保全费、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费、评估鉴定费、律师费等)由中标人承担。

  (八)违约责任: 

  1.逾期交付:每延误1日按合同总额0.5%支付违约金;超10日采购人有权解约并索赔10%违约金;

  ​2.数据泄密:未经许可向第三方提供项目数据,支付合同总额20%违约金并赔偿全部损失;

  ​3.人员更换:擅自更换监理团队核心成员且拒不整改,采购人可解约并索赔10%违约金;

  ​4.禁止分包:转包或分包视为根本违约,采购人有权解约、追回款项并索赔10%违约金。

  (九)其他要求: 

  1.基本条件:

  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

  无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专项资质:

  (1)资质要求: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乙级及以上资质。

  (2)人员要求:总监理工程师须持有信息系统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项目团队需配备高级系统架构师或测绘专业高级工程师。

  三、保密要求

  非经过采购人许可,中标人不得将资料或数据提供给第三方使用,必须对合作过程中涉及的业务需求、协议、系统设计、技术成果等内容和相关事务保密,未经许可,不得向第三方提供,并不得用于与本项目无关的其它场合。否则,应按违约责任第4款承担责任。

 

  附件:报价单

  三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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