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建设项目监理服务询价公告20250910
来源:市自然资源局 时间:2025-09-10 17:49

  一、项目概况

  三明市自然资源局完善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项目监理服务采购项目。

  (一)项目名称:完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系统项目监理服务。

  (二)监理项目介绍:

  三明市自然资源局拟完善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实现登记业务智能化、数据共享实时化、服务标准化,提升产权管理效能与群众办事体验。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

  (一)服务要求:确保系统符合《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国家信息安全标准;监督数据汇交符合《福建省不动产登记数据入库汇交标准》。

  (二)监理服务内容:全过程监理,覆盖需求分析、系统开发、测试、上线及维保期;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及组织协调。

  (三)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终验合格。

  (四)成果要求:提交监理月报及终验报告(书面+电子版,各贰份)

  (五)报价要求:最高2.192万元(含税)

  (六)报价文件的递交:请有意参与询价的单位于2025年9月17日前将加盖公章后的报价单扫描件发送至邮箱:sm8217162@163.com,纸质版邮寄至三明市三元区江滨北路11号2楼275办公室叶先生,联系电话:0598-8372716。

  (七)商务条件:

  1.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付款方式:服务期结束且财政资金下达后,采购方在15个工作日内向中标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

  (八)知识产权:

  中标人必须保证采购人在使用其成交货物或服务过程的任何时候不受到知识产权或版权的纠纷,否则,由此产生的任何责任及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经济损失、产生的诉讼费、保全费、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费、评估鉴定费、律师费等)由中标人承担。

  (九)违约责任:

  1.逾期交付:每延误1日按合同总额0.5%支付违约金;超10日采购人有权解约并索赔10%违约金;

  ​2.数据泄密:未经许可向第三方提供项目数据,支付合同总额20%违约金并赔偿全部损失;

  ​3.人员更换:擅自更换监理团队核心成员且拒不整改,采购人可解约并索赔10%违约金;

  ​4.禁止分包:转包或分包视为根本违约,采购人有权解约、追回款项并索赔10%违约金。

  (十)其他要求:

  1.基本条件:

  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

  无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专项资质:

  (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成立项目监理团队,项目监理团队应符合要求:总监理工程师1名,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团队成员均需具备信息系统监理师证书,不少于1名的高级工程师,以上人员配备为最低限度要求,投标人应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及时投入人员。

  (2)其他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符合以上监理团队要求的人员证书复印件,以及提交询价公告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为相关人员缴纳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记录(不含询价截止时间的当月)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保密要求

  非经过采购人许可,中标人不得将资料或数据提供给第三方使用,必须对合作过程中涉及的业务需求、协议、系统设计、技术成果等内容和相关事务保密,未经许可,不得向第三方提供,并不得用于与本项目无关的其它场合。否则,应按违约责任第4款承担责任。

   

   附件:报价单

 

三明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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