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绿色矿山建设相关要求,沙县区1家矿山在矿山企业建设申报、自评总结、县级初核推荐基础上,市局组织专家组对其进行了现场复核,经复核,上述矿山达到纳入绿色矿山创建库条件,现予以公示(具体名单附后)。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至三明市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
联系人:小林
邮 箱:smstxfk@163.com
三明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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