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宁化县宏宇公司石下石灰石矿)
来源:市国土局 时间:2018-10-15 11:17
  

采矿权出让收益计算表

编号:2018005
矿山名称 宁化县宏宇石灰制品有限公司石下石灰石矿 采矿许可证号 C3504002010127120085974
   水泥用灰岩 计算基准日 2018年3月31日
矿山服务年限 开发方案设计 18年 拟出让(办证)年限 10年
截止基准日     储量服务年限 17.3年
资源储量情况 报告名称 福建省宁化县石下矿区水泥用灰岩矿资源储量地质报告(2017年)
编制单位 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地质勘查中心福建总队
评审意见文号 闽国土资储评明字〔2017〕5号
资源储量 截止2016年10月31日,矿区内水泥用灰岩矿保有(122b+332+333)矿石量1293.94万吨,其中(122b)251.29万吨,(332)482.53万吨,(333)560.12万吨。 CaO 平均品位54.45%。                 
开发利用情况 方案名称 宁化县宏宇石灰制品有限公司石下石灰石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土地复垦方案
编制单位 宁化县宏宇石灰制品有限公司
评审意见文号 明国土资开发审〔2018〕1号
开采方式 露天开采 (333)可信度系数 1.0(依据《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应用指南》)
采选技术指标 (122b+332+333)矿石量1293.94万吨,设计损失量43.31万吨;回采率95%,采矿损失量53.14万吨;贫化率3%;生产能力60万吨/年;产品方案:石灰岩原矿。
可采储量计算

一、原矿区范围

1. 原矿区在2010年12月6日办理采矿许可证延续时已有偿化处置,截止2016年10月31日,保有资源储量(122b+333)矿石量500.11万吨,占全矿区1293.94万吨的38.65%;已动用矿石量60.384万吨(回采率96%,换算成资源储量62.9万吨)。

2. 储量评审基准日至采矿权收益评估基准日动用资源储量19万吨,(回采率96%,换算成资源储量19.79万吨)。

3. 设计损失量按38.65%占比测算为(43.31×38.65%)16.74万吨。

4. 已有偿化处置剩余资源储量,500.11-19.79-16.74=463.58万吨;换算成可采储量440.4万吨(回采率95%)。

二、本次拟出让10年需处置可采储量

1. 出让10年需动用可采储量=出让年限×生产能力/年×(1-贫化率)=10×60(1-3%)=582万吨。

2. 需有偿化处置可采储量=评估基准日出让10年的可采储量-已有偿化处置剩余可采储量=582-440.4=141.6万吨。

出让收益评估报告 评估机构名称 北京红晶石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红晶石评报字〔2018〕第080号 总第2727号
采矿权出让收益 142.17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佰肆拾贰万壹仟柒佰元整)
修订系数 δ=δ1×δ2×δ4=1.1×1.1×1=1.21 基准矿价 0.75元/吨·原矿
基准价  计算 采矿权出让收益=141.6×1.21×0.75=128.5万元
计算结果(大写) 壹佰贰拾捌万伍仟元整。
制表: 郑肇杞 复核:王立志 单位盖章: 2018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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