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管理促进矿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闽政办〔2024〕24号)文件精神,现将福建省明溪县龙湖矿区水泥用灰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土地复垦方案》评审意见进行公示,
公示期:2024年9月25日至2024年10月10日(七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若有异议,联系电话:0598-8242340。
三明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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