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三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了《梅列经济开发区泉三装备产业园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并征求了相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和部门意见。现将方案主要内容进行公示,征求成片开发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及社会公众意见。在公示期间,对该方案的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等法定形式向三明市自然资源局反馈。
一、位置:梅列经济开发区泉三装备产业园一期
二、用地面积:197.9724公顷
三、用地范围:成片开发范围东至三钢小蕉轧钢厂,北至规划110KV兴园变南侧,西至兴业三路西侧,南至规划110KV高压走廊。本方案涉及三明市梅列区列西街道小蕉村、陈大镇台溪村,共1个街道1个镇2个村;涉及三明市台江国有林场、小蕉轧钢厂、三明市瑞云新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3个国有单位,涉及福建梅列经济开发区省级开发区。
四、公示期限
2021年3月19日至2021年3月26日。
五、反馈方式
来信来访 :三明市梅列区龙泉大厦12层,市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科
联系电话:8289005(小张)、8262317(小林)。
附件:1.《梅列经济开发区泉三装备产业园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征求意见稿)
2.成片开发位置示意图
三明市人民政府
2021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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