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三明市本级(三元区、沙县区)2026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来源:三明市自然资源局网站 时间:2026-06-25 18:32

  为科学调控土地市场,合理配置土地资源,切实加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管理,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自然资源部、省自然资源厅关于住宅用地分类调控的要求,结合我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参考历年实际供地情况和本年度用地需求,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及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严格执行国家土地供应和稳妥实施房地产发展长效机制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城市规划、人口因素、房地产市场需求等合理确定土地供应规模,科学调配各类用地供应指标,全力保障年度建设项目用地需求,促进节约集约高效用地。

  二、计划指标

  (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和结构

  2026年市本级计划供应国有建设用地44宗111.77公顷,其中:住宅用地5宗16.02公顷、商业服务业用地5宗24.79公顷、工矿用地9宗27.49公顷、仓储用地1宗1.43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3宗4.83公顷、交通运输用地10宗21.62公顷、公用设施用地9宗14.65公顷、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1宗0.54公顷、特殊用地1宗0.4公顷(详见附件1和附件2)。

  (二)住宅用地供应总量和结构

  2026年度市本级住宅用地计划供应16.02公顷,均为商品住宅用地(详见附件3)。

  三、政策导向

  (一)合理配置房地产土地供应结构。严格落实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工作要求,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认真贯彻执行房地产市场长效机制工作方案和2026年度供应计划编制工作要求,优先保障,保障性住房用地需求,合理安排商品住房用地招拍挂出让时序,紧密跟踪市场形势,正确引导市场预期,着力改善民生和稳定房地产市场。

  (二)保障公共设施土地供应。保障城市道路、文体教育等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土地供应,完善城市功能,改善城市基础设施。保障市政公用设施、环境建设等项目用地供应,提高城市发展的保障能力,促进城市综合功能完善、改善城市环境,着力构建覆盖城乡、功能完善的综合公共服务体系。

  (三)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和节约集约用地政策,按照“严控增量、盘活存量、节约集约、优化结构”基本思路,推进城市土地挖潜更新,实现资源利用质量和效率“双提升”。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措施,高效服务。计划实施中,要把握全面,突出重点,强化服务,保障供应,对年度重点项目用地、保障性住房用地要采取超前介入,跟踪服务,全程保障。

  (二)强化配合,形成合力。各相关部门要互通信息、密切配合,共同组织做好建设项目用地前期准备工作,配合做好计划实施工作。

  附件:1.三明市本级(三元区、沙县区)2026年度国有

  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

  2.三明市本级(三元区、沙县区)2026年度国有

  建设用地供应宗地表

  3.2026年度三明市本级住宅用地供应计划

  附件1

  三明市本级(三元区、沙县区)2026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

  单位:公顷

行政区

合计

商业服务业用地

工矿用地

仓储用地

住宅用地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交通运输用地

公用设施用地

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特殊

用地

小计

商品住宅用地

保障性  住宅用地

租赁住宅用地

三明市本级(三元区、沙县区)

111.77

24.79

27.49

1.43

16.02

16.02

0

0

4.83

21.62

14.65

0.54

0.4

  附件2

  三明市本级(三元区、沙县区)

  2026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宗地表                      

  单位:公顷

序号

项目名称

宗地坐落

土地用途

拟用地面积

供地方式

1

陈大片区E-51-B地块

(陈大C剩余)

三元区陈大片区

城镇住宅用地

2.24

出让

2

列东片区C-27、F-17地块

(三真生物周边)

三明市原真菌研究所

城镇住宅用地

4.52

出让

3

龙汇嘉华西侧地块

沙县区龙汇嘉华西侧

城镇住宅用地

1.33

出让

4

金沙园龙湖北片区C地块

沙县区金沙园

龙湖北片区

城镇住宅用地

4.93

出让

5

金沙园长富北路西侧A地块

沙县区金沙园

长富北路西侧

城镇住宅用地

3.00

出让

6

三明生态新城F-14地块

(港务联检大楼)

沙县区生态新城

商业用地

1.29

出让

7

洋溪片区G-05地块

三元区洋溪片区

商业用地

13.80

出让

8

老潘头系列地块

沙县区长泰路西侧

商业用地

6.67

出让

9

东门历史文化街区北侧

沙县区东大路

商业用地

2.58

出让

10

夏茂高速路口加油站

沙县区夏茂镇

商业用地

0.45

出让

11

荆东宏梅生物西侧地块

三元区荆东工业园

工业用地

1.59

出让

12

智诚机械

三元区洋溪镇

工业用地

0.19

出让

13

荆东金叶复烤西侧地块

三元区荆东工业园

工业用地

0.28

出让

14

荆东罗桂英食品旁地块

三元区荆东工业园

工业用地

0.65

出让

15

小蕉佳佳工程南侧地块

三元区小蕉工业园

工业用地

0.29

出让

16

小蕉污水处理厂东侧地块

三元区小蕉工业园

工业用地

2.00

出让

17

小蕉工业园

350402-05-I-17B地块

三元区小蕉工业园

工业用地

3.33

出让

18

三明市白沙片区F-04-A地块

三元区白沙街道

工业用地

3.93

出让

19

三钢一般固废处置中心项目

三元区小蕉片区

工业用地

15.23

出让

20

350403-24-C-10A地块

三元区吉口

新兴产业园

仓储用地

1.43

出让

21

消防救援地块

沙县区金古南区

消防用地

8.00

出让

22

吉口循环产业园

岩寿路B段道路工程

三元区吉口循环经济产业园

城镇村道路用地

0.54

划拨

23

陈墩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三元区陈大镇

城镇村道路用地

0.60

划拨

24

三明市瑞云智慧新城陈墩及

下罗安置房配套基础设施项目

三元区陈大镇

城镇村道路用地

1.20

划拨

25

三元区碧湖山庄项目

周边市政道路工程

三元区碧湖

城镇村道路用地

0.25

划拨

26

三明市贵溪洋安置房道路工程-规划六路、纵一路、小溪路

三元区贵溪洋

城镇村道路用地

9.56

划拨

27

三明市贵溪洋规划七路工程

三元区贵溪洋

城镇村道路用地

4.18

划拨

28

陈墩一路片区

基础设施建设项目(A地块)

三元区陈大

城镇村道路用地

0.49

划拨

29

金桥路公共停车场

沙县区生态新城

城镇村道路用地

0.20

划拨

30

金古路至昌福铁路桥南侧

沙县区凤岗、虬江街道

城镇村道路用地

1.51

划拨

31

三明中关村城市产业园

标准厂房一期工程(配套路网)

沙县区生态新城

城镇村道路用地

3.09

划拨

32

三明医学科技职业学院

生态新城校区建设项目

(一期)B地块

沙县区生态新城

教育用地

2.34

划拨

33

三明少体校训练场

沙县区生态新城

教育用地

0.19

划拨

34

三明医学科技职业学院

生态新城校区

沙县区生态新城

教育用地

2.30

划拨

35

国网福建三明供电公司

运维检修用房(输变电工区)

三元区碧湖片区K-21-B地块

(原林汽车地块)

供电用地

0.58

划拨

36

三明经济开发区

供水工程取水设施项目

三元区吉口

新兴产业园

供水用地

0.07

划拨

37

取水码头

三元区吉口

循环经济产业园

供水用地

0.15

划拨

38

小蕉工业园应急池建设项目

三元区小蕉工业园

排水用地

1.40

划拨

39

三元区洋溪镇洋溪

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

三元区洋溪镇

水工设施用地

0.24

划拨

40

三元区东牙溪、小溪小流域2025年度省级水土流失

综合治理项目

三元区中村乡

水工设施用地

0.01

划拨

41

三明市大源溪水系

提升改造工程

三元区陈大镇

水工设施用地

2.75

划拨

42

海西天然气管网二期工程

(南平-三明段)

沙县区凤岗街道

、高砂镇、青州镇

供燃气用地

1.45

划拨

43

三明生态新城

金桥南路沿线景观提升项目

沙县区生态新城

公园绿地

0.54

划拨

44

沙县区大罗山公墓扩建工程

沙县区凤岗街道

殡葬用地

0.40

划拨

  附件3

  2026年度三明市本级住宅用地供应计划

  一、住宅用地总量和结构

  2026年度市本级住宅用地计划供应16.02公顷,均为产权住宅用地(商品住宅用地),具体供应计划详见附表1。

  二、住宅用地供应布局

  结合我市人口结构情况、居民住宅需求,房地产市场走势合理确定计划供应的住宅用地规模。在区域分布上,三元区计划供应6.76公顷,沙县区计划供应9.26公顷。具体供应计划宗地情况详见附表2。

  三、住宅用地供应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方面。区政府、市自然资源等有关部门严格按照供地计划确定的节奏,合理安排每批次的供地项目和供应量,保持商品住宅供需基本平衡。针对一些项目因农转、征迁问题无法出让的情况,提前谋划成熟可出让的地块作为出让备选项目,确保年度计划的落实。

  (二)规划编制方面。坚持规划先行、公建配套,及时组织编制重点开发区域控制性详规,以及道路交通、学校、医院等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公用设施等布局规划,做到控制性详规、城市设计全覆盖。

  (三)财政保障方面。市财政局根据征迁计划做好资金筹措和调度,按照征迁进度及时足额拨付征迁补偿费用和工作经费,并加强征迁资金的监督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三元区、沙县区政府配合做好资金筹措工作。

  本计划向社会公开,网址为http://zrzyj.sm.gov.cn/。

  附表1

  三明市本级2026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表

  单位:公顷

市(县)

总量

产权住宅用地

租赁住宅用地

其他住宅用地

商品

住宅用地

共有产权

住宅用地

小计

保障性租赁住宅用地

市场化租赁住宅用地

小计

 

合计

16.02

16.02

0

16.02

0

0

0

0

三元区

6.76

6.76

0

6.76

0

0

0

0

沙县区

9.26

9.26

0

9.26

0

0

0

0

  注:1.本示范文本及样式表格,是对《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的补充,住宅用地的土地性质为国有建设用地。

  2.住宅用地类型按照产权性质,划分为产权住宅用地、租赁住宅用地、其他住宅用地。其中,其他住宅用地是指无法归类到前两大类的住宅用地,如回迁安置房用地等。

  3.租赁住宅用地分为保1障性租赁住宅用地和市场化租赁住宅用地,其中保障性租赁住宅用地包括用于建设公租房等带有保障性质的租赁住宅用地,其余为市场化租赁住宅用地。在土地来源上,包括通过集中建设或者配建方式新增供应的土地,不含通过改建等方式盘活的存量土地。

  4.大城市供应的租赁住宅用地一般不低于住宅用地总面积的10%。即⑦=⑤+⑥,且⑦≥①*10%。

  附表2

  三明市本级2026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宗地表

  单位:平方米

序号

项目名称

宗地坐

宗地面积

住宅用地类型

供应方式

备注

1

陈大片区E-51-B地块

(陈大C剩余)

三明市陈大片区

22360

商品住宅用地

出让

三元区

2

列东片区C-27、F-17地块

(三真生物周边)

三明市原真菌研究所

45240

商品住宅用地

出让

三元区

3

龙汇嘉华西侧地块

龙汇嘉华西侧

13333

商品住宅用地

出让

沙县区

4

金沙园

龙湖北片区C地块

金沙园龙湖北片区

49333

商品住宅用地

出让

沙县区

5

金沙园

长富北路西侧A地块

金沙园长富北路西侧

30000

商品住宅用地

出让

沙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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