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自然资源部《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三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了《三明经济开发区吉口循环经济产业园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并征求了相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关专家学者和相关部门意见。现将方案主要内容进行公示,征求成片开发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及社会公众意见。在公示期间,对该方案的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等法定形式向三明市自然资源局反馈。
一、位置:三明市三元区岩前镇岩前村布溪
二、用地面积:149.0845公顷
三、用地范围:南接岩前镇岩前村吕厝自然村,北至岩前镇岩前村布溪自然村后山,西临渔塘溪,东邻岩前镇矿山,用地范围南北长约2公里,东西宽约1.3公里。
四、公示期限
2020年11月25日至2020年12月1日。
五、反馈方式
来信来访:三明市梅列区龙泉大厦12层,市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科
联系电话:0598-8289860(小詹)0598-8289005(小张)
附件: 1.三明经济开发区吉口循环经济产业园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草案)
2.成片开发范围图
三明市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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