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技术服务单位:
为开展福建省三明市地质灾害监测台站建设项目,我局将于近期启动该项目的政府采购工作,为编制该项目预算控制价,现向具有相应资质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单位公开询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福建省三明市地质灾害监测台站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2780万元
建设规模:新建77处地质灾害监测台站和改建335处地质灾害监测台站
二、主要工作内容
主要包括选点设计、设备购置、设备安装、预警响应、运行维护等任务,提高三明市地质灾害预警预报能力、隐患识别能力和监测预警区地质灾害防范能力。此次监测台站建设工作需按照《地质灾害自动化仪器监测预警规范》(DZ/T 0460-2023)要求开展。
(一)方案设计
综合考虑隐患点类型、承灾体、危害等级、变形迹象、形成机理、稳定状态、发展趋势和现场实施条件等,合理布设仪器安装位置,并保证预警信息及时,设计方案应细化每处灾害点监测方案。
(二)仪器购置
全过程选用自动化监测仪器,对灾害体孕育、发展过程及地表变形和降雨等关键指标进行监测。根据灾害类型安装或更新GNSS地表位移计、裂缝仪、倾角仪、含水率仪、雨量计、报警器等设备为主,所有设备主要技术参数应满足《地质灾害自动化仪器监测预警规范》(DZ/T 0460-2023)要求。
监测仪器应具备双向通信和远程调试功能,可根据预警等级动态调整采样与上传频率,同时具备防水、防尘及耐高温等基本性能。支持无网络环境下前端解算、触发现场报警。
(三)安装及调试
仪器应依照监测设计方案安装在指定位置,各类设备安装及调试应满足《地质灾害自动化仪器监测预警规范》(DZ/T 0460-2023)及《地质灾害监测预警设备检测技术要求》(DZ/T 0439-2023)要求,确保数据传输正常,并要求仪器设备在线率不得低于95%。
(四)运行维护
定期巡检,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维护,如仪器设备掉线后,应在3天内维护完成,使其正常运行传输。自动化仪器设备质保期不低于3年,后期运行维护自设备安装及调试成功后不少于3年。
(五)监测数据通信及数据库建设
1.按照《地质灾害监测数据通信技术要求》(DZ/T 0450-2023),设备安装及调试完成后,应与省级地质灾害数据库互联互通和动态更新,实现部-省-市-县群测群防员实时联动,为地质灾害自动化仪器监测预警工作提供全流程数据服务支撑。
2.数据库建设应满足《地质灾害监测预警数据库建设规范》(DZ/T 0442-2023)要求,地质灾害监测预警数据库应包含基础数据、监测数据、预警业务数据、监测业务数据等。
(六)监测预警响应
按照地质灾害发展阶段、紧急程度、不稳定发展趋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建立红橙黄绿四级预警指标。通过宏观迹象调查、监测数据分析和区域地质灾害气象预警综合研判监测点风险等级,群测群防员根据预警信息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三、报价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1项至第5项规定的条件。
2.资质要求: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须具备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甲级。
四、提交相应文件必须包含如下内容
1.报价函(加盖公章);
2.法人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相应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其他事项
请有报价意向的技术服务单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2024年3月15日前)向我单位递交询价相关文件资料的电子扫描件(扫描件发送至8289022@163.com),并将纸质材料寄达我局(地址:福建省三明市梅列区崇桂新村86幢龙泉大厦14楼,邮编:365000),联系人:罗女士,联系电话:0598-8289022。
六、特别说明
本次报价不作为项目采购投(中)标依据,仅作为我单位编制该项目预算控制价的参考依据。请予以支持。
附件:报价函(格式)
三明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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